尊敬的銀河麒麟操作系統及相關產品用戶(以下稱“您”或“貴機構” ): 首先感謝您選用由麒麟軟件有限公司開發并制作發行的銀河麒麟操作系統軟件產品。 請在打開本軟件介質包之前,仔細閱讀本協議條款、提供的所有補充許可條款(統稱“協議” )及銀河麒麟操作系統隱私政策聲明。一旦您打開本軟件介質包,即表明您已接受本協議的條款,本協議將立即生效,對您和本公司雙方具有 法律約束力。
1.使用許可
按照已為之支付費用的用戶數目及計算機硬件類型,麒麟軟件有限公司(下 稱“麒麟軟件” )向您授予非排他、不可轉讓的許可,僅允許內部使用由麒麟軟 件提供的隨附軟件和文檔以及任何錯誤糾正(統稱“本軟件” )。 - 軟件使用許可 在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下,麒麟軟件給予貴機構非獨占、不可轉讓、有限的許可,允許貴機構至多使用軟件的五(5)份完整及未經修改的二進制格式副本,而此種軟件副本僅可安裝于貴機構操作的電腦中。 - 教育機構使用許可 在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下,如果貴機構是教育機構,麒麟軟件給予貴機構非獨占、不可轉讓的許可,允許貴機構僅在內部使用隨附的未經修改的二進制格式的軟件。此處的“在內部使用”是指由在貴機構入學的學生、貴機構教員和員工使用軟件。 - 字型軟件使用軟件中包含生成字體樣式的軟件( “字型軟件” )。貴機構不可從軟件中分 離字型軟件。貴機構不可改動字型軟件,以新增此等字型軟件被作為軟件的一部分交付予貴機構時所不具備的任何功能。貴機構不可將字型軟件嵌入作為商業產品提供以換取收費或其他報酬的文件。
2.限制
本軟件受到版權(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其他法律及國際知識產權公約的保護。麒麟軟件和/或其許可方保留對本軟件的所有權及所有相關的知識產權。對于麒麟軟件或其許可方的任何商標、服務標記、標識或商號的任何權利、所有權銀河麒麟操作系統 ! ( $ % & ' $ 或利益,本協議均不作任何授權。 關于復制、修改及分發 如果在所有復制品中維持本協議書不變,您可以且必須根據《GNU GPL-G NU 通用公共許可證》復制、修改及分發銀河麒麟操作系統軟件產品中遵守《G NU GPL-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協議的軟件,其他不遵守《GNU GPL-GNU 通 用公共許可證》協議的銀河麒麟操作系統軟件產品必須根據符合相關法律之其他 許可協議進行復制、修改及分發,但任何以銀河麒麟操作系統軟件產品為基礎的衍生發行版未經麒麟軟件有限公司的書面授權不能使用任何麒麟軟件有限公司的商標或其他任何標志。 特別注意:該復制、修改及分發不包括本產品中包含的任何不適用《GNU GPL-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的軟件,如銀河麒麟操作系統軟件產品中包含的輸入法軟件、字庫軟件、第三方應用軟件等。除非適用法律禁止實施,否則您不得對上述軟件進行復制、修改(包括反編譯或反向工程)、分發。
3.有限擔保
麒麟軟件向您擔保,自購買或其它合法取得之日起九十(90)天內(以收據副本為憑證),本軟件的存儲介質(如果有的話)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無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除上述內容外,本軟件按“原樣”提供。在本有限擔保項下,您 的所有補償及麒麟軟件的全部責任為由麒麟軟件選擇更換本軟件介質或退還本軟件的購買費用。
4.擔保的免責聲明
除非在本協議中有明確規定,否則對于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條件、陳述及擔保,包括對適銷性、對特定用途的適用性或非侵權性的任何默示的擔保,均不予負責,但上述免責聲明被認定為法律上無效的情況除外。
5.責任限制
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無論采用何種有關責任的理論,無論因何種方式導致,對于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軟件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收益損失、利潤或數據損失,或者對于特殊的、間接的、后果性的、偶發的或懲罰性的損害賠償,麒麟軟件或其許可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即使麒麟軟件已被告知可 能出現上述損害賠償)。根據本協議,在任何情況下,無論是在合同、侵權行為 (包括過失)方面,還是在其他方面,麒麟軟件對您的責任將不超過您就本軟件所支付的金額。即使上述擔保未能達到其基本目的,上文所述的限制仍然適用。
6.終止
本協議在終止之前有效。您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但必須同時銷毀本軟件的全部正本和副本。如果您未遵守本協議的任何規定,則本協議將不經麒麟軟件發出通知立即終止。終止時,您必須銷毀本軟件的全部正本和副本,并且需承擔因 未遵守本協議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7.法律適用
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解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仲裁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其它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則不予適用。
8.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中有任何規定被認定為無法執行,則刪除相應規定,本協議仍然有效,除非該刪除會防礙各方根本目的的實現(在這種情況下,本協議將立即終止)。
9.完整性
本協議是您與麒麟軟件就其標的達成的完整協議。它取代此前或同期的所有和本協議不一致的口頭或書面往來信息、建議、陳述和擔保,有關報價、訂單、回執或各方之間就本協議標的進行的其他往來通信中的任何沖突條款或附加條 款,均以本協議為準。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均無約束力,除非通過書面進行修改并由每一方的授權代表簽字。
10.商標和標識
貴機構承認并與麒麟軟件有著以下共識,即麒麟軟件擁有麒麟軟件、銀河麒麟商標,以及所有與麒麟軟件、銀河麒麟相關的商標、服務標記、標識及其他品牌標識(“麒麟軟件標記”)。貴機構對麒麟軟件標記的任何使用都應有利于麒麟軟件。
11.源代碼
本軟件可能包含源代碼,其提供之唯一目的是在符合本協議條款之規定時供參考之用。源代碼不可再分發,除非在本協議中有明確規定。
12.因侵權而終止
如果本軟件成為或在任一方看來可能成為任何知識產權侵權索賠之標的,則任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協議。
13.Java技術限制
貴機構不可更改“Java 平臺界面”(簡稱“JPI” ,即指明為“java”包或“java”包銀河麒麟操作系統 ! * $ % & ' $ 的任何子包中的類),無論通過在JPI中創建額外的類,還是通過其他方式導致對JPI中的類進行增添或更動,均為不可。如果貴機構創建一個額外的類以及一個或多個相關的API,而它們(i)擴展Java平臺的功能;并且(ii)可供第三方軟件開發者用于開發可調用上述額外API 的額外軟件,則貴機構必須迅即廣泛 公布對此種 API 的準確說明,以供所有開發者免費使用。貴機構不可創建、或授 權貴機構的被許可人創建以任何方式標示為“java” 、“javax” 、“sun”的額外的類、 界面、子包或Sun 在任何命名約定中指明的類似約定。參見Java運行時環境二進制代碼許可的適當版本(目前位于 http://www.java.sun.com/jdk/index.html),以了解可與Java小程序和應用程序共同分發的運行時代碼的可供情況。產品中本協議提供中英文兩種版本,以上任何內容如有歧義,以中文版本為準。